這是嚴選?還是錯把大地當工廠?

今天在聯合報上看到這則新聞──法務部嚴選 冬山柚幾全遭退貨,說法務部採購柚子,甜度超過9度、麻皮不得超過30%、柚皮厚度不得超過1.5公分、重量在600到650公克間。然後逐顆驗貨。

第一次看到用工廠驗貨規格來規範農產品採購。連皮的厚度都規定成這樣,是用天價來收購嗎?這麼挑剔?如果我是宜蘭農夫,絕對不出貨給這樣的人客,把大地當工廠,把農民當機器人,把柚子當人工複製品,真是不可思議!

法務部嚴選 冬山柚幾全遭退貨

【聯合報╱記者王燕華、徐尉庭、王文玲/宜蘭、台北連線報導】

法務部今年向宜蘭縣冬山鄉農會收購柚子,柚農昨天上繳給冬山鄉農會時,因為重量規格不符標準,幾乎全數被退貨。柚農抱怨法務部訂定的審核標準太嚴苛,「只差幾公克也不給過」,痛罵政府根本不是在幫助農民。


針對柚農質疑,法務部矯正司長吳憲璋回應指出,採購標準是援舊例,今年法務部向宜蘭冬山、台中市、花蓮瑞穗及台東東河等四地農會購買柚子,要求規格都一致,若單為宜蘭冬山改變規格,不公平,法務部並未特別苛刻。

法務部要求的規格是甜度超過9度、麻皮不得超過30%、柚皮厚度不得超過1.5公分、重量在600到650公克間。農會總幹事黃志耀認為,法務部下單的重量規格,50公克寬容值太小,的確有放寬空間,他已向行政院建議明年放寬到570公克至680公克。

冬山鄉果樹產銷第一班昨天送出3300柚子繳給冬山鄉農會,卻因為重量被挑剔,幾乎全部原車載回大進旅遊服務中心。何姓柚農在一座像小山般的柚子堆裡東挑西撿掂重量,苦著臉說:「這些都被打回來,要怎麼賣?」

「以前照這樣交都沒事,就今年特別嚴格」,第一班班長林景爐表示,以往交每顆600公克到800公克都沒事,今年卻一顆顆秤,「差個10公克,就不給過」,氣得乾脆整車載回來,不賣了。

林景爐表示,柚子的甜度、外表都沒問題,卻因重量被擋下,法務部想要1級的規格,卻用3級的價格收購,很不合理,「600到650公克,只有50公克的寬容值太過分,起碼要有100公克的彈性空間。」縣議員張秋明批評,法務部收購的價格比人家低,但挑得更嚴,「交100顆、退70顆」,根本在蹧蹋農民嘛。

冬山鄉農會總幹事黃志耀說,法務部從民國89年陳定南部長任內,向柚農收購文旦柚送給受刑人賀節,以往很少被退貨;去年農會交給法務部1萬5千顆,其中一包有幾顆被驗到重量不符規定,整包都被打回票,所以今年鄉農會在代收時,不得不逐顆過磅。

在〈這是嚴選?還是錯把大地當工廠?〉中有 7 則留言

  1. 如果是沒達到訂購一方的標準﹝好像沒註明+-幾0/0﹞那就是販賣一方的疏失,如果買與賣之間能夠更進一步載明細節,那就不會衍生那麼多問題才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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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廖皮說的最後一段文字說:

    「柚子好吃與否,重量不完全是關鍵,只不過,1萬5000顆要送受刑人的禮物,法務部當然希望果粒大小一致,免得被說偏心,以往習慣便宜行事的農民,這回踢到鐵板,可別忘了,今年文旦大豐收,想讓客戶掏錢買,該符合的規格,恐怕還是得乖乖遵守。」

    這位記者恐怕也不專業吧,真的是農民「便宜行事」嗎?通常如果要要求這種「極品般的規格」,恐怕要出天價來購買,但是實際上出的錢才多少?

    T台這位記者,實在太不瞭解了,不妨自己去瞭解看看,光是要花時間去量果皮厚度,就要浪費多少人力,而這些都是金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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